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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法院:社区巡回审判贩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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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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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上午,广西柳州柳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柳南区航星社区就一起贩毒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该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也在社区中设点向居民发放资料,开展义务禁毒宣传。

今年3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莫日春在广西来宾市迁江镇以43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毒贩人员莫东处购买了一包毒品海洛因。当日19时许,莫日春携带该包毒品到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浙广商务酒店”1026号内,以人民币47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莫某,当场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检验称重,该包毒品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0.02克。

柳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结合“6•26禁毒宣传日”,以案说案,扩大禁毒宣传的效果,将此案移至案发地也是毒品交易多发地航银小区进行巡回审判,同时通过中国法院网对庭审进行同步图文直播,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庭审当天,航星社区内数十名居民闻讯赶来,柳南区人大、政协、公安分局和检察院等多个部门亦派出代表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审理,合议庭当庭宣传:被告人莫日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莫日春当庭表示服判,不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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