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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年飞车抢夺黄金项链16条被批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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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一男子乘人不备,骑摩托车从被害人背后将其黄金项链抢走。近日,犯罪嫌疑人池某被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批准逮捕。

  今年8月23日上午11时许,受害人陈某骑电动车行驶至张北县张北镇永春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时,忽然觉得身后有人在拽自己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回头之际,黄金项链已被拽断,一名骑着红色摩托车的男子扬长而去。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9月2日,犯罪嫌疑人池某再次预谋抢夺他人黄金项链时被当场抓获。

  经审查查明, 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池某在张北县城飞车抢夺数十起,共抢得黄金项链近16条,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上下班、出行时,贵重物品不要外露,尽量少带现金和首饰外出。如果发生了飞车抢夺,一定要记住抢匪的特征和逃跑方向等,并大声呼喊,以引起路过群众的注意,帮助记下抢匪的有关特征。

  延伸阅读:抢劫罪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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