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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杀母分尸 外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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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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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赵某将母亲张某残忍的杀害后,锒铛入狱。死者的父母作为继承人因遗产问题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死者张某的房产、存款等进行分割,并要求法院确认死者的儿子赵某丧失继承权。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海淀法院获悉,该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死者张某的父亲称,女儿张某被自己的外孙杀害后,因女儿的丈夫早已于2006年去世,所以自己和老伴儿就成为女儿的法定继承人,对其全部遗产有权进行继承,份额各占50%,外孙赵某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据了解,2010年5月3日凌晨,家住海淀区青云南区的赵某因琐事与其母张某发生争吵。赵某先后用拳头击打张某头部、用手扼压张某颈部,并持玻璃杯、玻璃坛击打张某头部,持玻璃碎片连续割刺张某颈部、头部,致张某机械性窒息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赵某持菜刀将张某尸体肢解。赵某经鉴定案发时为抑郁状态,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某有期徒刑15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上文章由法律快车 刑法 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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