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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贪污15万后悄悄退赃仍被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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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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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某小学原校长韩某,因将联通公司给付的16万元建基站租金中的15万元据为己有,日前终审被二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今年38岁的韩某是平谷区人,曾担任北京市平谷区某小学校长。2007年四五月间,平谷区某小学将该小学顶层20平方米房屋及楼顶平台以16万元的价格租给联通公司用于基站建设。韩某利用其担任该小学校长、负责该租赁事宜的便利条件,将联通公司所付16万元租赁费中的15万元侵吞。

韩某称,他截留了15万元几年以后,2010年3月份某小学要拆教学楼,联通公司的业务员要求另找地方建基站。因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联通公司要求韩某退回剩余租金。韩退还联通公司11.2万元。但最终还是案发。

一审法院认为韩某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后,韩某提起上诉。二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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