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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贩毒小舅打下手 的哥智擒双双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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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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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有意贩毒并将小舅子拉下了水,一个只想赚孩子的奶粉钱却无意中成了姐夫贩毒的“助手”,结果双双落入法网。近日,江苏无锡惠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姐夫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小舅子”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为赚奶粉钱踏上不归路

  2011年4月的一天傍晚,王某已经在云南某市的街头溜达了一天,“听说这里毒品进价便宜,卖到江浙地区就能狠狠赚上一笔。”寻思着,王某就揣了2万块钱到这里来“淘金”。天快黑的时候,一个体格魁梧的男子上来搭话:“要不要毒品?”“要啊!”王某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心想:真是得来不费工夫。两人很快谈妥了价格,王某以2万元购入了200克海洛因,即刻返回贵州老家。

  “姐夫,上次跟你说到江苏去打工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到家没几天,王某又接到小舅子张某打来的电话,正好觉得缺个帮手,就立刻答应了:“去啊!我们过几天就出发。”挂上电话,张某兴致勃勃地憧憬着未来:老婆怀孕5个月了,等过年打工回来孩子已经生下来了,攒的钱正好可以给孩子买奶粉和新衣服……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条不归路。

  5月4日早上,王某和张某坐上了到张家港的大巴。上车后,王某把海洛因交给张某:“这包货我要用来做生意的,值2万块呢,小心点拿着。”张某接过小小的包裹心生疑虑,觉得有点像电视上见过的毒品,但又觉得既然是一家人,姐夫不管交代给他什么都得拿着,便没再多想。

  的哥识破“毒计”智擒毒犯

  5月5日晚上,车快到张家港时,王某为了让张某更加小心谨慎,告诉他实话:“这包是海洛因,下车以后藏好,别让人发现。”张某虽然有所思想准备,但听到这话还是被吓出一身冷汗,手按着左胸口袋里的东西,觉得无比烫手,“我们要去哪里?”“到南京。”“哦。”张某没有了主意,只得按照姐夫说的话去做。

  到站时已经很晚了,大巴司机问明每个旅客的去向为他们安排了车,听说王某和张某是去南京,叫了辆面的把他们送到无锡火车站。到火车站后,王某心虚了:“火车的安检很严,毒品带在身上肯定会被查出来。”想了想,王某拉着张某去拦了辆出租车。

  “到哪里?”

  “南京。”

  “南京?!”虽然是笔难得的大生意,但不合常理的情况让出租车司机老秦不由地提高了警惕:坐高铁到南京只要四、五十分钟,还便宜,大半夜的两个男的行色匆匆干什么去?“好的。”老秦打定主意,面不改色地直接把车开向了锡澄路查报站。

  张某神色紧张,立刻引起了查报站民警的怀疑,在他身上搜出了毒品。

  无知酿恶果追悔不及

  “知道你当时带的什么东西吗?”

  “上车以后才知道的,是毒品。”

  “知不知道带毒品是犯法的?”

  “知道。可是姐夫叫我拿着,我觉得应该帮家里人。”

  在公诉人的询问下,张某悔不当初:“早知道就不跟姐夫出来了,怎么也想不到他还带着毒品呢。”想到自己妻子、姐姐和未出世的孩子,张某泣不成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贩卖为目的而购进毒品海洛因,并与被告人张某一起共同实施运输行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属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两被告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张某的无知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伤害,即将在铁窗中渡过漫长岁月的他将看不到期待已久的孩子了。毒品的危害虽为人熟知,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仍有人不惜铤而走险,使毒品流入社会,不但给他人造成伤害,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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