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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掳14岁少女轮奸 两犯各获刑12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9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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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三名男子驾车途经广州中山二路时,将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强行拉上车,挟持到僻静路段轮奸。近日,该案一审宣判,先期抓获的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22日零时许,被告人黄某册、卓某及同案人冯某坤(另案处理)驾驶小轿车途经广州市中山二路时,见到一未成年女孩小菲(化名)独自在马路上行走,由卓某和冯某坤将小菲强行拉上车,挟持到萝岗区一僻静路段。

  被告人黄某册、卓某及同案人冯某坤三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在车上分别强行与小菲发生性关系后,将小菲放下车后驾车逃去。小菲艰难地步行到附近一保安岗亭报警。2011年2月27日和4月6日,被告人黄某册、卓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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