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天津二中院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9 09:58
人浏览

  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院邀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监所检察处、河西监狱、港北监狱以及市第二看守所的相关领导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总结2009年下半年以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就如何做好2010年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

  与会单位达成细化假释认定标准,并准备设立专门合议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确保减刑、假释工作质量。实行裁前公示制度,在正式做出裁定前,由法院在监区内对拟裁定减刑假释人员的姓名、原判刑罚、历次减刑情况、减刑假释的依据和理由以及拟减刑假释的意见进行公示。在坚持对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也实行公开听证,全面听取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提高审理过程的透明度,防止出现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幅度偏大、间隔时间偏短、减刑频率偏快、假释比例偏高等问题的发生。

  检察院还将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同步监督,法院与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协助和支持,共同促进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中国法院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