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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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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得知,无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不具备或者丧失了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因为行为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以及行为人患精神病而不具备或者丧失。那么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不满14周岁的人;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确认精神障碍者为无责任能力人,有两个标准:一是他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或者说,从医学上看,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实施特定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标准即医学标准,也称生物学标准。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等,但不包括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功能障碍一般都不会因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刑法典第18条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至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则不属于刑法典第18条所称之“精神病人”。二是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使他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即心理学标准,也称法学标准。只有将前后两个标准结合起来,才能认定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人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年龄是不满十二周岁的人。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未达到法定年龄、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或者是发病期间的精神病人,包括刑事责任能力及行政责任能力。在法定范围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综上所述,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不满12周岁的人;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以上就是什么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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