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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7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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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为16周岁,犯罪行为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近些年,我们少年犯罪数量逐年增加,学校和家长均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更多关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类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

  5、另外,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三、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现状如何

  现行中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下限,即对最低刑事责任的年龄作了明确的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未成年人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事物能力,但智力和体力发育方面毕竟还不太成熟,比较幼稚,对他们应以教育为主,不宜过多惩罚。同时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也给予了司法保护,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可刑法对负刑事责任的上限却没有规定,即对什么样健康状况的人才能接受审判,没有法律的保护,因而出现了大量的老弱病残者在追究刑事责任时死亡,或重刑犯在短期服刑内死亡,或在服刑期内因患病、残疾而保外就医,造成侦查、拘留、预审、起诉、审判、执行,整个诉讼成本的大量浪费,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1、立法结构上的不完整。从逻辑上讲,只规定了负刑事责任的下限,而没有规定上限,有头无尾,没有全面包含定义的内涵。在法的要素上,少一个重要的假定,以致出现了法作为技术规范,缺乏完整性和科学性的情况。

  2、对老弱病残者的权益保护不力。人作为一种社会主体,享有基本的权利,如健康权、生存权等。从立法精神上看,刑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即对聋哑盲犯罪者,从人道主义出发,法律予以保护,然而对老弱病残者,其健康状况是否能接受审判,是否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刑法未对此作出相关的规定。让身体健康状况极差的人,去接受其健康状况难以承受的司法审判,其实质是对人权的践踏,对生命的蔑视。从国际范围看,大多数国家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浪费了大量的诉讼成本。从老弱病残者犯罪的实际看,因体力或智力的不足,相对于一般的暴力犯罪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都要轻(也有少数罪行严重的或早期犯罪的)。固然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危害,但如果其健康状况不能接受审判,不考虑年龄和健康因素,而认为“罪有应得”则是很片面的。在出现了收审后伤残死亡,或带严重传染病的传染他人,或经历了繁琐谨慎的查、诉、审后而保外就医等情况,虽起到了一定的震撼作用,但收效甚微,反而浪费了大量的诉讼资源,实在得不偿失。

  父母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也要管教其遵守法律法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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