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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判决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5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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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先当今,我们社会越来越和平,但还是有人会聚众斗殴。为了国家安全,法律规定聚众斗殴嘴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对此做出了规定,那么大家知道聚众斗殴罪的判决书怎么写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聚众斗殴罪判决书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二、聚众斗殴罪构成条件

  (一)聚众斗殴罪的

  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二)聚众斗殴罪的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三、聚众斗殴罪判决书

  聚众斗殴罪起诉书范本

  江苏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镇经检诉刑诉〔2016〕144号

  被告人XX,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民族,小学文化,无业,住XX新区XX镇**新苑**幢**室(户籍在XX新区**镇**号);被告人XX曾因犯抢劫罪,于
 年  月  日被XX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X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于  年  月  日被XX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涉嫌聚众斗殴罪,于  年  月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年  月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年  月  日,被告人XX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XX伙同他人成帮结伙的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XX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XX伙同他人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是共同犯罪;XX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XX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XX区法院

  检察员:XX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聚众斗殴罪判决书的相关内容。聚众斗殴是一种违法行为,伤害了他人,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自己也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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