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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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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良商贩为了谋求一己私利打虚假广告,欺骗了广大的消费者,这种行为当然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严重的还有负刑事责任。那么对于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

  一、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

  1、虚假广告具有误导性、欺骗性、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必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关于民事责任的方式:则应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依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大小,广告内容的欺骗性、误导性的程度、侵权后果、损害的大小综合而定。

  2、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是虚假的广告,仍设计制作、发布、对受害的消费者而言,他们是共同的侵权人,消费者可以向业主追索损失,也可直接向经营者和发布者追索损失、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共同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3、在虚假广告中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是最基本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但当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地址时,广告主无以查找,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主应承担的责任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而且是全部责任。

  4、一些社会团体、组织热衷于推荐商品,以此牟利、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投其所好,骗取推荐,蒙骗消费者。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广告法》对社会团体或者其它组织推荐商品或者服务的民事责任,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在虚假广告中推荐的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5、民事责任的方式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主要有: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消费者应依具体情况依法选择一种或几种方式行使请求权。

  关于追究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对于虚假广告行为可
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量,一是作为一种确定性的要约邀请,合同相对人(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合同违约来追究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广告法》作为特别法有规定的,适用《广告法》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二是虚假广告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消费者也可以按照民法理论,适用《民法通则》来追究广告发布者、经营者或者制作者的相关民事责任。

  二、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

  1、降低消费者的购买力

  虚假广告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坑、蒙、拐、骗”为手段,必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生活中因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案件屡有发生。虚假广告的欺骗性大大降低了广告的可信度,使其真实性大打折扣,导致消费者对广告的信任危机,对市场的运行缺乏安全感,这必将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力,从而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也就是说以后即使媒体宣传了真正能赚钱的项目,消费者也鲜少有人相信了,购买力自然也就降低了。

  2、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大量的虚假广告导致大量虚假产品或服务流向市场,这同时意味着大量合格产品或服务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大量质量低劣的产品或服务进入消费与生产领域,因其质量不可靠、无效而被废弃不用或提前淘汰,而大量合格产品或服务却“英雄无用武之地”;虚假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必然以合法广告的舍弃为代价。

  3、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竞争是市场运行有序化、有效率的内在动力,其核心在于竞争的公平性,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然而,虚假广告却大大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其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它们在使不法经营者获得暴利的同时必然会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直接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

  4、阻碍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虚假广告的暴利使得虚假广告的主体有利可图而对虚假广告乐此不疲,这对合法的广告主体会造成冲击。面对暴利的诱惑,人们会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如何制作貌似真实的具有更大欺骗性的虚假广告上,从经济学理论上来看,这就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最终使整个广告行业失信于消费者、广告公司形象低劣、媒体信誉和公信力尽失,使受众对广告产生抵制和厌恶,从而无法达到传播效果。这对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广告业而言,无疑是其健康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

  5、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造假企业因消费者拒绝再购买而使产品滞销,经济效益下滑;受害企业因不法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影响其经济效益;农民和生产企业购买虚假广告商品,会直接破坏工农业生产。这些都会使国家税收减少,同时,国家又要支付大量的打假费用,从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6、影响社会再生产的健康运行

  社会再生产离不开准确的供求信息。然而虚假广告使得客户和消费者被误导,导致供求机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上的供求状况,致使供求机制受阻,长此以往,必将使得社会再生产无法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虚假广告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从广告主方面看,明知自己的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从而积极实施了这种行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用户和消费者,以达到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的目的。从广告经营者看,构成虚假广告罪,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假广告,这里在明知的情况下所实施的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严重的行为则构成直接故意犯罪。在应知的情况下实施的代埋、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因为所谓应知和明知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推理当事人的应当知道,即根据当事人已知的某些事由推出应当知道的结论。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的心理态度一般是放任,而不是希望,所以属间接故意犯罪。从广告发布者看,构成虚假广告罪,也是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依《广告法》第7条之规定,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其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在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等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为间接故意,广告发布者亦有在直接故意的心态的支配下发布虚假广告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标准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打虚假广告当然是要负民事责任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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