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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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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查明案件,那么检察院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

  具体期限由检察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监视居住应遵守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期限”的法律内容,除此以外,大家还要知道监视居住时限折抵刑期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犯罪嫌疑人还得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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