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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界满,案件尚来办结而进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吗?

刑事辩护 2019-07-07 13: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被法院判刑之前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1、如果是被法院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根据我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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