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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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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逮捕之后,在侦查阶段羁押具有一定的期限,那么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多长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下列案件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二、刑事诉讼阶段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5、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6、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三、被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内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在上述有相应的介绍,除此以外,逮捕适用的条件等法律内容也是大家要了解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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