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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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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后果,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又有什么不同,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相关内容。

  一、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开票单位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须由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局代开。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甚至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没有特定的主体要求。

  2、抵扣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只是购销双方的收付款凭证,还可以用作购买方抵扣增值税的凭据。普通发票中,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可以按法定税率抵扣,税控设备和维护费可全额抵扣,其他的一律不可以抵扣。

  3、纳税不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发生应税销售,不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是要征收增值税的,要进行纳税申报,至于缴纳数额要由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决定。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不超过3万或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是免征增值税的。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采用简易征收法,除了销售不动产采用2%的征收率外,其他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要销售额超过上述范围,就按这个征收率缴税,与是否取得普票还是专票无关。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法律后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内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此类行为即可构罪,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在开票时遵守开票规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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