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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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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是一种限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式,而在接受管制的刑期,在判决执行之日起,先行执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是可以在之后折抵刑期两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多久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未经法院判决,就已经在接受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之后判决执行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折抵的计算,好了以上就是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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