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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九旬老母被长子关在门外七天七夜凄凉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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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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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养育了两儿三女,却没能拥有幸福的晚年,年近九旬被长子关在门外七天七夜,最后倒在儿子的屋檐下,在凄凉、绝望中离开了人世。
  陈某偶呜咽着说:“娘,我错了,我对不起您呀!”然而,远在天堂的母亲已听不到儿子的忏悔了。


  家住江苏省泰兴市马甸镇永新村的林某某现年89岁,生有两儿三女。老人含辛茹苦将他们拉扯大,如今儿女们也已儿孙绕膝,四世同堂的林某某老人一度让村民们很是羡慕。林某某性格刚强,老伴儿去世后,她不想拖累儿女,一直一个人生活。然而岁月不饶人,两年前,已经87岁高龄的林某某生活渐渐不能自理,只得求助于儿女们。 


  无奈的轮养协议 


  农村有句俗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一般不负责赡养老人。为此,赡养母亲的任务就落在了林某某的长子陈某某和次子陈某国肩上。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两兄弟却吵得不可开交,甚至闹上了法庭,后经多次调解协商,由长子陈某某和次子陈某国按农历隔月轮流赡养母亲。 


  协议虽然签订了,但长子陈某某的心气并不顺,赡养母亲对他来说情非所愿。母亲的养育恩情他记不得,但一些点滴过节他却记恨至今。几年前,陈某某准备砌三间楼房,想要砍掉一棵祖传的、有数十年树龄的银杏树,林某某怕坏了风水,坚持不同意。为此,陈某某一直耿耿于怀。 


  轮到陈某某赡养母亲时,陈某某和妻子李某对母亲漠不关心,动不动就恶语相加。林某某饱一顿饥一顿,还要看儿子媳妇的脸色,稍不留神,就会遭到大声呵斥。林某某有苦难言,时常一个人躲在墙角啜泣,陈某某和李某看到后,并不反省自己对母亲的刻薄,反认为林某某在家哭泣不吉利,对林某某的嫌恶之心日甚一日。 


  同村的大女儿陈某女知晓母亲的遭遇后,在村里控诉陈某某的忤逆行径。陈某某对大姐怀恨在心的同时,又将这笔账记到了母亲的身上。 


  2009年农历七月初一,又到了“轮养”的日子,仅仅因为林某某在家多吃了顿午饭,陈某某竟夺过母亲手中的饭碗,猛地摔碎在地,咆哮着赶林某某出门。看着凶神恶煞般的儿子媳妇,林某某泪流满面,卷起铺盖卷前往小儿子家中。 


  凄惨的七天七夜 


  一个月后,当林某某再次回到大儿子家时,陈某某和妻子李某像对乞丐一样,厉声驱赶道:“不是让你不要来吗?还来干什么,快走,这里没有你睡的地方。”随后“咣”地一声将大门关上。见儿子媳妇如此绝情,林某某老人哭着跌坐在院门外。 


  村妇女主任张洁得知情况后,连夜赶到陈某某家中做思想工作。然而陈某某和李某无动于衷,坚决不让母亲进门。张洁无奈,又叫来村支书和会计站长共同做工作。然而陈某某仿佛一块顽石,丝毫不为所动。看着年老体弱的林某某老人,张洁流下了同情的眼泪,随即安排老人到自己家中暂歇。 


  说理不通,村支书又请镇政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陈某某家说法。哪知陈某某闻讯来了个“铁将军”把门,两人吃了闭门羹,无功而返。 


  镇派出所的尤警官听说后找到陈某某,严肃地告诫其不赡养老人属于违法行为。陈某某听后一跳三丈高,叫嚣着:“你们有本事就抓我,我还没有吃过公家饭,想吃几天公家饭!” 


  林某某清楚儿子的德行,不想拖累妇女主任张洁,悄悄离开了张家。张洁放心不下,到陈某某家门外看望老人时,遭到了李某不堪入耳的辱骂。夜晚来临,陈某某夫妇大门紧锁,林某某只能以墙角的一堆花生藤做铺盖,蜷缩在儿子的屋檐下。看着屋内温暖的灯光,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林某某老人泪如雨下。 


  见陈某某夫妇如此狠心,善良的村民们纷纷指责二人的不孝行径,并给林某某老人送来食物,但都遭到李某恶毒的辱骂。渐渐地,邻居们也不敢“多事”了。此后的几天里,林某某无助地蜷缩在儿子家的屋檐下,路人看了无不摇头叹息。 


  第七天晚上,雷电交加,暴雨如注,林某某度过了人生中最凄凉、最漫长的一个夜晚,冰凉刺骨的雨水不仅摧残了她虚弱的身体,也浇熄了她仅存的一丝生存欲望。一墙之隔的陈某某视若无睹,似乎并不知道生他、养他的白发娘亲正在暴雨中痛苦挣扎。 


  次日凌晨,早起下田的村民发现林某某倒卧在陈某某家屋檐下,脸如白纸,气息微弱,赶紧找来医生诊治。直到此时,陈某某夫妇才在众人的强烈指责下,勉强同意将母亲安置在院内车棚内。 


  然而,一切为时已晚,饱受屈辱、寒冷、饥饿的林某某老人于当天上午离开了人世。老人双目圆睁,嘴唇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在场的村民们心酸不已。一些妇女当场哭出声来。 


  事后,义愤填膺的村民们将陈某某夫妇的忤逆行径告到了司法机关。夫妇俩被警方刑事拘留后,依然振振有词地质问办案人员:“不让母亲进门是我的家务事,怎么就犯法了!” 


  悲剧之后的疑问 


  事后,不少村民提出疑问,陈某某夫妇将老母亲关在门外七天七夜,其他的一子三女哪儿去了,为什么不出面干预,或者将母亲接回照顾呢? 


  据了解,陈某某和兄弟姐妹矛盾重重,平时互相很少来往。在村里,陈某某以霸道著称,村里人都“怕”了这对夫妻。 


  马甸镇派出所的民警介绍,和陈某某相比,陈某某的弟弟陈某国赡养母亲还算尽责,对于母亲被陈某某关在屋外的这七天七夜,陈某国解释道,其间他正在城里照顾重病的小舅子,等他知晓时,母亲已经去世。 


  林某某的女儿们则称在农村女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又怕接回母亲后,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陈某某会变本加厉地无理取闹。 


  二女儿陈新华本想将母亲接来照顾,但考虑到自己羸弱的身体,陈某某夫妇的凶悍,又望而却步。林某某被关在门外的第二天,她和大姐陈某女商量后,决定由陈某女的媳妇赵凤将林某某接回家中照顾。赵凤来到陈家,只见林某某脸色蜡黄,头发蓬乱,蜷缩在花生藤做成的铺盖上,嘴里嗫嚅道:“他们不让我进门,也不给我东西吃。”见此,赵凤将林某某扶起,搀扶到自己家中住下。 


  次日上午,李某冲到陈某女门口嘲讽道:“说儿子、媳妇没人性,不养老人,女儿怎么也丢手,让外孙媳妇养啊?”陈某女毫不示弱,回骂道:“儿子都死光啦,还要女儿来养。”两人针锋相对,大打出手。陈某某见状,帮助李某将姐姐摁倒在地,一腿跪在姐姐腹部,李某趁势对陈某女拳打脚踢。 


  为怕陈某某夫妇再次上门闹事,陈某女将林某某从赵凤家送回到陈某某门外。中午,赵凤不放心老奶奶,煮好午饭送给林某某。老人目睹了清晨的姐弟相争,噙着眼泪摇头拒绝了:“孩子,以后别送饭来了,他们不讲理的!” 


  林某某的小女儿陈某兰远嫁外地,逢年过节才能回去看望母亲。去年农历七月十五,陈某兰回来给父亲上坟,林某某拉着小女儿的手边哭边说:“下个月又要到某某家生活,我又没好日子过了!”看着哀伤的母亲,想到蛮横的哥哥,陈某兰无计可施,只能陪着掉眼泪。 


  面对孤苦无依的母亲,面对陈某某的遗弃行为,女儿们选择了沉默和避让。 


  迟来的悔恨泪水 


  2010年2月25日,经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兴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弃母致死案件。 


  法庭上,陈某某百般辩解,企图逃避罪责。面对陈某某的辩解,公诉人问道:“被告人陈某某,请你扪心自问,是谁带你来到这个世界,是谁给了你生命?”陈某某无言以对。公诉人继续问:“‘百善孝为先,生我者父母’。1951年10月,你的母亲林某某,在艰苦的条件下,历尽分娩的痛苦,将你带到人世。经历重重磨难,将你抚养长大,帮你娶妻、生子,组建自己的家庭。而你却将高龄老母拒之门外,连一口茶水都不送,一床御寒取暖的被子都不给。你这样对待生你、养你的母亲,于情何忍?于心何安?你的人性究竟在哪里?” 


  公诉人的话掷地有声,如一把利剑直刺陈某某夫妇的心窝,他们原本昂着的头无力地垂了下去,悔恨的眼泪夺眶而出。在作最后的陈述时,陈某某呜咽着说:“娘,我错了,我对不起您呀!”然而,远在天堂的母亲已听不到儿子忏悔的声音,看不见儿子自责的眼泪。 


  陈某某夫妇错了,遗弃老人并非家务事;“女儿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同样也错了,赡养老人,儿女都有义务。遗弃老人,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弃母致死的陈某某、李某夫妇最终被泰兴市法院以遗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其他儿女因为不是直接责任人,均由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善待老人,关爱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这是做儿女的本分,更是于情、于理、于法不能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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