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岳父巳去世三年,岳母有两女一儿三个子女。岳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梗脑梗脑萎缩多种疾病,且已经中风瘫痪卧床,苌失语言和行动能力。完全失去自理能力,需要人二十四小时照料。且老人睡眠时间很少,不停叫唤,照料人十分疲劳。老人家大女儿日夜照料,儿子工作忙,也是有时间就来和其姐共同照顾,且在生活物资上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而小女儿以要带外孙女的理由拒绝照料其母亲,不闻不问。还说,要她照料也可以,先将三分之一的财产打到她账上,她就从外地回来,至于她是亲自照料母亲,还是请人照料,不用他人干预,这是其一,其二,她说不将三分之一的财产打到她账上,她就不管了,也不要今后的遗产。让其姐弟选择,不给她回复,就视同选择了第二条。请问她这样违法吗?是否就可以在其母去世后,就不分给她遗产了?在法律层面要怎么办?烦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其他 2016-12-06 13: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子女照料父母是法定义务,并不以其是否将三分之一的财产给子女为条件。您岳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她的小女儿承担赡养责任。如果她在您岳母生前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那么在后来分配遗产时,会酌情对她不分或少分。
  • 你好,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这样是可以不分财产给她的。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可能有被剥夺继承权,如果父母起诉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相关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您的岳父岳母可以起诉子女要求赡养费,具体可来电详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镇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