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1 16:32
人浏览

  道的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固体废物,是指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丢弃的固体、半固体或者高浓度物质。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具体行为有:

  1、违反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有关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规定;

  2、倾倒、堆放、处置的是国外和台湾地区的固体废物;

  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及中国的企业、事业和组织及外国的组织、机构等,只要实施了倾倒、堆放、处置境外固体废物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非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公共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page]四、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三个标准定罪处罚。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