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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庭审后多久宣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3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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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案件在开庭到宣判的时间不会超出两个月的时间,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宣判时间在检察院公开之后开始计算的,而不是在开庭之后开始计算的。但是因为刑事案件比较复杂,所以受理时间也有可能出现延长的事情。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介绍下一般刑事案件庭审后多久宣判

  一、一般刑事案件庭审后多久宣判

  刑事案件宣判的时间是受理检察院公诉后的二个月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宣判后怎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案件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一般刑事案件庭审后多久宣判的详细介绍。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虽然审理工作结束了,但是也有可能不会当时就宣判。在刑事法院受理了检察院的公诉之后,具体的开庭时间也是不确定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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