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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房租被判刑取保候审却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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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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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 张即 通讯员 周泰)近日,曾骗取他人房租的王某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2006年4月2日,王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姓严,要向他租房。接到这个电话,王某马上意识到可能是谁把自己的电话号码错写到房屋出租公告上,心中一阵窃喜,便在电话中与严某周旋。在与严某的交谈过程中,王某发现严某比较急于租房,也比较容易轻信别人,便冒充是房东,并与严某约好,于次日在严某店里,与严某签订租房协议,骗得严某1年租金人民币12000元。王某满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不久后,便被严某发现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从其存折上扣押10000元人民币发还受害人。

  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患病的原因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王某却没有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在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法院审查起诉之后,便一直潜逃在外,致使案件无法进一步审理。直至今年8月,王某再次被抓获,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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