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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打架帮同伴致人死亡 被判刑8年赔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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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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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伴与人发生争执,便上前帮忙,结果同伴将他人捅死。昨从京山法院了解到,帮忙的任某被判刑8年,并赔偿5万余元。

  2003年5月17日晚,任某和刘某(已被枪决)等人到一家酒楼吃饭。刘某打着赤膊到一楼大厅,正在就餐的一位顾客朝他多看了几眼,刘某觉得对方有鄙视意味,便上前开骂,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准备“动武”。正在就餐的邹某劝刘某不要骂人,见有人管闲事,刘某怒火中烧,与对方厮打在一起。

  在旁观战的任某便冲上去帮忙。打斗中,刘某持刀朝邹某胸部刺了一刀,邹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任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邹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汉网-武汉晚报· 秦杰 高洁 斯坦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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