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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小猪头破血流 村民一锄敲碎邻居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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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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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中小猪不知何故被打得头破血流,竟不分青红皂白地用锄头将邻居的脑袋敲碎。7月26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汪三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71467元。

  3月10日下午,36岁的汪三九与妻子、妻兄在家闲谈时,听到自家小猪在外面叫,逐出门观看,发现小猪的头上流血,在向四周观看时,除了隔壁的邻居黄某某在自家的屋后劈柴外,周围没有其他人,就认定小猪系黄某某所打。于是,往三九拿起家里的一把锄头,翻过院墙不声不响地走到黄某某的身后,举起锄头对着黄某某的头部击打,当场将黄某某打倒在柴堆上,造成黄某某头部四处裂创,头顶、枕部两处爆裂性骨折,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随后,汪三九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三九在没有弄清自家小猪为何而伤的情况下,就主观认为系被害人黄某某所为,竟用锄头击打被害人头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汪三九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中国法院网·唐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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