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太与侄媳生气 六楼窗口抛下堂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1 09:56
人浏览

  因患忧郁症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6年3月30日,由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张老太因将不满三个月的堂孙从六楼窗户扔下摔死,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63岁的被告人张老太系河南省唐河县人,2005年6月因放火烧麦秸引起火灾,烧毁邻居30袋小麦,邻居让她赔偿时,她与邻居吵了一架,从此得了精神忧郁症。后,她来郑州治病,住在其侄子家,并帮侄子带看刚刚出生的婴儿。

  2005年9月29日晚9时许,其侄媳下班后接了弟弟一个电话,说放假后一起回老家,被告人一听突然生起气来,心想这肯定是侄子家嫌自己住得时间长了赶自己走的,并认为是侄媳故意刁难她的。于是,她要求侄媳给侄子打电话问问侄子。侄媳说打不通,她说是在骗她,气生得更大了。吃完晚饭,被告人的火气不但没消,而且一心想报复一下侄媳。于是她抱着堂孙在屋里焦急地转起来。此时,她见侄媳要去卫生间洗涮,感到机会来了,于是,心一狠,把孩子从六楼的窗户扔了下去……等侄媳从卫生间出来后,看见被告人掂着行李正准备走,嘴里还不住的在说:“你们都在骗我!”当其侄子和侄媳不见孩子的影子时,预感情况不好了,他们慌忙奔到楼下寻找。当在地下找到孩子送往医院后,孩子早已死亡。

  人民法院根据有关部门鉴定,被告人案发时属于患忧郁症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对其减轻判处。

中国法院网·苏占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