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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强拘少女供自己淫乐 知情乡邻无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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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2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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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县检察院日前办理了一起令人发指的强奸案:一农民陈某将迷路的少女张某骗至自己家中,强行非法拘禁达151天,供其淫乐。令人痛心的是,陈某的乡邻们为“成人之美”,竟没有一人报案。
  
  陈某现年52岁,是该县梁集镇农民。今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早晨,陈某在走亲戚途中,路遇迷路的睢宁县沙集镇17岁的少女张某,遂以为其带路为名,将张某诱骗至自己家中,采取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奸淫。后陈某又以把张某“杀死”、“卖掉”等语言相恐吓,以及用烟头和燃烧的塑料绳烫张某身体等暴力手段相威胁,将张某强行拘禁在家中供其奸淫。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某刚被拘禁时,陈某将她关在自己院内的西屋里。房门锁得结结实实,就连上厕所都不许出屋。二个月后,陈某的看管稍稍放松了点。他外出时,只是把院门锁上,这样张某就可以到院子里“放风”。但是陈某却让左邻右舍的一些人在院子周围不间断地看着她,有的人甚至在院门外和她讲话,劝她跟陈某“过日子”。春节后,天气逐渐转暖,被拘禁多天的张某让陈某放她出去到集镇上的浴室洗个澡,准备伺机逃走。陈某自己骑车把张某送到浴室,还安排村子里几个人寸步不离地盯着她。张某见此情形,只好放弃了逃跑的打算。直到6月16日清晨陈某有事外出仍将张某锁在院内,张某用事先藏起的钥匙打开院门,趁天色没亮、村中无人之际才逃离魔窟。
  
  据陈某交代,他“拣个女人”这件事在村子里大多数人都知道,其中有不少人在来他家串门时还亲眼见过这个少女。然而,对陈某明目张胆的犯罪行径,乡邻们却没有一个人报案,有的人反而认为作为光棍汉的陈某拣个女人回来,应该算是件“美事”,因而想方设法“成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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