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杀害一正军级离休干部夫妇凶手伏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2 14:04
人浏览
  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抢劫杀害省城某军区干休所正军级离休干部张俊西夫妇的罪犯刘宝柱,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刘宝柱生于1978年12月。今年4月1日晚,他来到原服役的干休所,伺机盗窃。次日零时许,刘翻墙进入离休干部张俊西的家中,盗窃手表、茶具等物后离开。凌晨4时许,他再次来到张的家中行窃。在张俊西夫妇的卧室内翻找钱财时,睡在南边床上的张俊西的妻子动了一下,做贼心虚的刘宝柱以为被发现,赶过去凶残地朝老人的头部胸部猛砸猛砍,接着又砍向被惊醒的张俊西的头部和肩部。致使两人当场死亡。之后,刘宝柱拿着抢劫到的手机、照相机、金手链、军用手表等物品逃离现场。

  另外,2001年11月间,刘宝柱还盗窃砚台一方,字画十二幅,价值530余元。2002年7月,刘还盗窃人民币12000余元及存折等。

  法院认为,刘宝柱在盗窃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致两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济南市中院一审以刘宝柱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刘宝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宝柱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