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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物品价值较低可被行政拘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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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是为了获得10元的上网钱,就换来了5天的牢狱之苦,周某的做法真是愚蠢到家,实在不值。

  3月12日18时30分,山东省安丘市城里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警称:怀疑自己的手机被在身边一起上网的周某盗走,价值200元。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情况,立即对调出网吧内监控录像进行了查看,发现周某有重大嫌疑。经查访,得知周某经常到周边的多个网吧上网,于是,民警在巡逻时不断对辖区内网吧巡控力度,于3月13日在市区一网吧内将盗窃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查,周某是本市人,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整天泡在网吧里,因上网无钱,就打起了身边上网人的主意。12日晚上,他在上网时发现,旁边上网的人把手机放在了离自己很近的桌面上,哪人却“聚精会神”的上网,周某便起了邪念,随手就把手机“捎”走了,然后到一商业街卖掉非法获利才10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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