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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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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强制措施不知道大家了解多少呢?强制措施顾名思义就是当事人不履行决定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措施也有不同的种类,种类不同期限也就不相同了,想必大家也很好奇想知道吧,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搜集了关于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对于妨害执行行为,现行法上有以下四种制裁方法:

  (一)拘传

  (二)拘留和罚款

  (三)限制出境

  (四)刑事责任

  二、强制措施期限

  拘传的期限: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三、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

  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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