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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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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人是可以在法庭出示证物为当事人辩解的,当然对于公诉人如果要参加法庭的话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公诉人开庭程序具体是如何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音为大家整理关于公诉人开庭程序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出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公诉人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公诉人庭审的流程:

  1、开庭后,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等势力后公诉人应当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听宣读,(该过程中没有的环节可以省去)

  5、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可以相互辩论(与辩护人)。

 公诉人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二、公诉案件多久宣判

  没有规定开庭后多久宣判,一般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

  1、现代公诉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即刑事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二是刑事公诉兼自诉,即较严重犯罪案件的起诉权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少数轻微案件允许公民自诉。

  2、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法院起诉,也有两种原则:一是起诉法定主义或称起诉合法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不享有自由裁量权,必须起诉,而不论具体情节;二是起诉便宜主义或称起诉合理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现代刑事诉讼普遍强调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二元并存、相互补充的起诉原则。

  3、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在起诉原则上,我国采用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

  4、检察院追诉活动的内容,包括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由提起公诉派生出来的不起诉活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诉人开庭程序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公证人进行相关的流程,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实习不能够捏造事实,以及与他人配合为犯罪人或者是当事人撇开重要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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