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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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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大家一定都听说过行政救济,也就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损害时,请求救济的渠道,即通过何种渠道请求救济,可以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权益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1、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救济

  (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及时通知与行政补偿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参加补偿的协商,使行政相对人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申请。通常由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请求;

  (3)补偿登记。被补偿人申请补偿后,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补偿数额进行登记。

  (4)协商。行政机关接到补偿请求后,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

  (5)调解。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主管机关对补偿争议进行调解;

  (6)裁决。若补偿协议不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裁决。

  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

  如果被补偿人和补偿义务主体达不成一致协议,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所作的补偿决定又不为被补偿人所接受,被补偿人可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有关机关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二、行政补偿的适用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指国家对哪些行为予以赔偿,哪些行为可以免予赔偿或不赔。后者则指国家对哪类损害予以赔偿,对间接损害、精神损害是否赔偿。

  三、行政赔偿可以申请复议吗

  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政救济的两大途径分别是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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