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责令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1 16:56
人浏览

  责令期限拆除就是说行政强制拆除的一种手段,在城建部门对土地规划中,如果发现有违章建筑物的存在的话,那么就会通知所有人自行拆除,并且相关部门还会出示从拆除通知书,虽然这并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却也是一种强制措施。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责令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责令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而我们依法作出的“限期拆除”其实质就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是对违法当事人采取惩罚性制裁措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惩罚性,是通过给违法相对人的合法的权利或权益造成损害来达到惩罚的目的。而责令限期拆除是系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性决定,命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二)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三)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四)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责令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吗的介绍,对于违章建筑物,城建部门会要求当事人自己拆除,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也不拆除的话,那么城建部门就会向法院申请强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来咨询法律快车在线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