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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告知当事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7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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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如果犯法了,就有被提起诉讼的可能,尤其是刑事罪,一旦通过立案后,当事人就要做好准备,是可能要被判刑的。不过,刑事立案告知当事人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立案告知当事人吗

  不会立即通知当事人的。这个一般都是公安局的人通知。

  立案通知书,一般情况是内部文书。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可以要求看立案通知书。派出所立案,应将立案通知送达受害人或者报案人。

  通常而言,法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刑事立案告知当事人吗 

  二、刑事立案后多久抓人

  (一)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二)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三)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三、公安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立案告知当事人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刑事立案后,当事人一般是会被告知的,还需要拿到一些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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