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31 08:13
人浏览

  当我们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时,我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护我们的权益。那么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

  行政复议的审理室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没有行政复议机关已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行政争议就不可能得到解决,行政复议机关也无法做出复议决定。

  (一)审理的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的期限(5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案件之日起,将复议申请副本发送被申请人期限(7日之内)

  被申请人从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证据,并提出答辩期限(10日)

  行政复议机关对受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处理期限和《行政复议法》第7条所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的审查期限。(一般为30日)

  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到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以及可以延长期限(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二)审理的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争议案件时,不仅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而且还必须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文件,不受复议申请范围的限制,这是处理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制度区别对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制度的显著特点。

  (三)审理方式

  (四)审理中的其他问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复议申请的撤回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的原则等事项。

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三、行政复议案件中发挥什么作用?

  在行政复议的实践中,行政机关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书面审查办法;行政复议机关只对申请材料及证据和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提供的答辩材料及相关证据进行书面审查,原则上不向复议双方了解情况,也不做相关调查。

  二是当面审查办法,类似于法庭开庭办法,但只有下列二种情况下才采取当面审查。

  (一)申请人要求复议机关听取意见或者调查了解情况,

  (二)复议机关认为必要时可采用当面审查办法。

  实践中,行政复议机关当面审查的方式是多样的,既可采取分别听取意见,也可采取将各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查,质证辩论。结合行政复议方法,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情况代理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与行政复议机关沟通,掌握第一时间信息及时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答辩和证据材料,以获得相关证据。注意复印件应当要求复议机关加盖公章证明复议时间及与原件相符的说明。

  (二)对获得的被申请人提供的答辩和证据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结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是否申请当面审查、质证、辩论等决定。对于争议较大的复议案件一般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辩论意见;

  (三)对于当面审查的复议申请应及时向复议机关递交代理词或法律意见书。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的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给予充分的论述。

  (四)代理人要特别注意被申请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相关资料的时间。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代理律师要在阅卷时查明被申请人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的日期,是否在10日内提交的有关卷宗资料,即从收到之日算起10日内。如超过该期限,则复议结果即以确定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明确规定: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答复、提交有关证据、依据的视为没有证据、依据。

  (五)行政复议法规定涉及农民行政复议前置的应先行复议,绝不可先行提起行政诉讼。

  除行政复议法以外的特别法中如有复议前置的规定从其规定,如无前置要求的从其复议法。以免驳回行政起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涉及农民权利的行政复议案件较多,主要有如下几类:

  1、行政机关依法赋予专属权力的有关决定:

  征收土地决定;集体土地边界的决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2、赋予他人权利性质的决定:

  确认土地承包权的决定或不予确认;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发证;乡镇企业用地或公益用地的审批;

  3、可能侵权性质的决定:

  行政复议的主体是做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行政复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时间我们就不可以复议但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