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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18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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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并且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向法院提出。行政处罚的罚款期限为十五天,银行会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处罚的罚款期限

  行政处罚的罚款期限是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送达给当事人时生效,若行政机关作出警告或者其他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立即生效,行政机关可当场立即执行;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其他处罚种类,例如罚款,一般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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