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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审查合法性还是合理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10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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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审查合法性,合法性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则性问题,而合理性在行政诉讼中则是例外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一、行政诉讼审查合法性还是合理性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般进行合法性的审查,对于合理性的审查通常在对于合法性进行审查完之后进行。合法性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则性问题,而合理性在行政诉讼中则是例外性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二、如何去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去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

  1.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4.原告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

  三、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1.开庭准备。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2.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第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第二,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人证言;第三,通知鉴定人到庭,告知其权利义务,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第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第五,通知勘验人到庭,告知其权利义务,宣读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审判人员始终处于指挥者和组织者的地位,应引导当事入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同时,审判人员应为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平等的辩论机会,保障并便利他们充分行使辩论权。

  5.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人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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