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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必备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30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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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起行政诉讼必备的条件有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当公民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等行为时,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提起行政诉讼必备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二、哪些情况可以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情况可以提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诉讼立案多久受理完成

  7天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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