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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19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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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用途不同、内容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判决书是用于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是驳回起诉用,判决书一般是适用审理程序中。

  一、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

  1.用途不同

  行政判决书是用于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定书是驳回起诉用。

  2.包含的对象不同

  行政裁定书要写明被告,原告,第三人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以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行政裁定书要写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3.分类不同

  行政判决书有第一审,第二审,第三审的判决。

  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制作的法律文书。

  再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经依法在身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再审行政判决书,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结尾组成。

  行政裁定书没有分类,只用于驳回起诉。

  二、行政判决书多久收到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判决书能公开吗

  行政判决书可以公开。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这也并非表明所有的刑事判决书都能在互联网上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联网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所以,刑事判决书除了有不得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外,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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