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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2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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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征收的种类有税收征收、资源费征收、建设资金征收。其中资源费征收是因为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来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一、行政征收的种类有哪些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来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二、行政征收的原则有哪些?

  公平公正原则、效率原则、费用低偿原则、对等给付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三、行政征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征收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行政征收诉讼应当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请求,超过二十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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