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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8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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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被告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一、行政诉讼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举证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格式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

  4.需要写明具体的行政行为;

  5.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6.写明相关的证据,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信息。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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