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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9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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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被告来承担,具体的法律规定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是不提供的则视为没有证据。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

  行政诉讼举证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包括: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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