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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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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的签订主体不同、合同签订目的不同以及签订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中行政合同的签订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而民事合同的签订则是为了实现个人或者组织的利益。

  一、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区别在哪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点:

  1.订立行政合同的一方必然是行政主体,民事合同无此要求;

  2.订立行政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订立民事合同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行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

  2.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

  3.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因该合同产生的争议受行政法的调整等。

  三、行政合同效力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合同效力类型如下:

  1.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除外;

  2.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协议,认定为可撤销协议;

  3.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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