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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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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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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是六个月。行政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主体、有明确的被告以及有具体诉讼请求等。重复起诉的、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以及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等是行政诉讼立案被驳回常见的情形。

  一、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院申请再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存在有相应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等情形的,再审申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行政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常见行政诉讼立案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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