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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行政诉讼时效如何救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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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超过行政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是直接起诉,法院一般会正常处理案件,只是对方拥有了抗辩权,但如果是因为不动产的纠纷超过诉讼时效二十年的等其他规定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

  一、超过行政诉讼时效如何救济

  行政诉讼时效已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查证后属实为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如果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是二十年;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内容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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