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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行政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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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是不停止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期间的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进行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一、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可以裁定停止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行政诉讼期间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决定受理的,应当登记立案;

  4.法院进行审理;

  5.最后作出判决。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三、行政诉讼期间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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