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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关不服去哪里行政复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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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海关不服的,去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以及主要事实和理由等。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

  一、对海关不服去哪里行政复议

  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定对县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上便是海关上哪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

  二、对海关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三、对海关不服多长时间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超过申请期限的,不能再就同一事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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