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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2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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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决定种类包括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等。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复议决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复议决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决定:当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认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且内容适当时,复议机关会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2.履行决定:如果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那么它会作出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

  3.撤销、变更或确认决定:当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依据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或滥用职权;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若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材料,该具体行政行为将被视为没有证据和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4.责令赔偿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会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但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变更罚款、没收财物等具体行政行为时,会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或赔偿相应的价款。

  二、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如何处理

  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国务院裁决: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三、行政复议决定如何强制执行

  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不被履行的,可以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行政复议决定的,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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