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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的主体是什么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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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定的执法组织、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指特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发生的纠纷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主体适用公平、不告不理、效率等原则。

  一、行政裁决的主体是什么部门

  行政裁决是由行政机关或者定的执法组织来处理的,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的权力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没有法律授权的部门不得行使行政裁决权,目前我国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因纠纷所妨碍的行政管理秩序不同而不同,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卫生管理机关、工商管理机关、各资源管理机关等等。

  二、行政裁决的主体适用哪些原则

  1.合法原则:行政裁决从受理到作出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体受理这类争议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对行政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时也应依法进行。

  2.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裁决程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

  3.回避原则:如果行政裁决人员与被裁决的民事纠纷或者与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这是为了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4.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在进行裁决时,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不告不理原则:行政裁决是因相对人的申请而为之,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就不会主动进行裁决。

  6.听取双方意见原则:行政机关在解决纠纷之前,要允许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意见,提出各自的要求和理由,并在听取意见和采纳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必要时,采取听证的方式。

  7.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时,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负责举证,裁决机关的证据职能是审查认定证据。

  8.调解原则:行政主体应当争取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调解解决纠纷。

  9.司法终局原则:应坚持“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取消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权力,以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治。

  三、行政裁决的主体作出裁决后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行政裁决后的救济途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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