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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什么

劳动仲裁 2023-11-25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裁决一般指行政机关对于双方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裁决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 行政裁决,指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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