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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0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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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上对于一些显著轻微的案件或者满足其他条件的犯罪会免于刑事处罚,同样行政诉讼法上也并不是所有的违反行政法的行为都会受到行政处罚,也存在一些例外。那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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