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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了行政处罚怎样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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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破产的现象比比皆是,企业破产后,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而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罚,那么企业破产了行政处罚怎样执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企业破产了行政处罚怎样执行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破产企业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破产企业如何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二、企业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2、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人身自由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此类行政处罚执行主要有行政拘留.

  2、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行为罚(能力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责令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停止生产、停止营业。

  3、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财产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强制限制或者剥夺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财产权益,主要形式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

  4、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声誉罚(也叫做申诫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的名誉、声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以使其不再违法。主要形式有警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企业破产了行政处罚怎样执行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破产前,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企业破产后,仍然要执行行政处罚,罚款是属于债务,企业有财产的,清偿了优先债务后,要清偿罚款债务。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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